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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拉面馆牛肉放太少 男子“踢馆”伤人获刑

一男子生性暴躁,听朋友说某拉面馆拉面内的牛肉放得太少,打抱不平,“踢馆”伤人,终惹刑上身。近日,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张于彬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4年10月20日23时许,被告人张于彬在将乐县水南镇航华大厦楼下的“兰州拉面”店门口遇见余某,余某对张于彬说该店拉面内的牛肉放得太少,张于彬随后就将该店门口摆放的广告牌踢倒。被害人店老板杨某走出店门口查看,张于彬用拳头打了杨某几拳,并捡起地上的砖块扔向杨某。杨某之子小杨见状赶至店门口,张于彬又捡起砖块扔向小杨,造成杨某脸部多处骨折,小杨头部受伤。经鉴定,杨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小杨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2014年11月4日,被告人张于彬主动到将乐县公安局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同日,张于彬、余某赔偿杨某、小杨医疗费、营养费等相关费用20 000元,取得杨某、小杨的谅解。

    将乐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于彬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张于彬用砖块将小杨头部砸伤,具有从重处罚的情节。案发后,张于彬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张于彬赔偿杨某及小杨医疗费、营养费等相关费用,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具有从轻处罚的情节。综上,该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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