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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务
公司法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讲演,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在法院作出公司解散的判决后,依据该判决组成清算组开展公司清算工作,对公司的债权债务、资产、负债进行清理,形成公司清算讲演。
法律咨询:
公司的清算是指在公司面对终止的情况下,负有清算义务的主体按照法律划定的方式、程序对公司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等公司的状况作全面的清理和处置,使得公司与其它社会主体之间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归于消灭,从而为公司的终止提供公道依据的行为。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职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法》明确划定在清算期间,公司仍旧享有一定的权利能力,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划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划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泛起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1)因为股东之间对公司是否存续达不成一致意见,根据《公司法》的划定, 建议部门股东向法院提起公司解散诉讼。
律师回答:
北京某公司于2000年景立,至2006年之前公司经营效益良好,后来,因为公司股东之间对公司经营方式发生不合,公司经营泛起重大题目。 ”清算期间,公司仍旧存续,只不外权利能力受到限制,只能从事与清算有关的经营流动,以了结债权债务。
相关法律知识:
(3)在完成清算工作后,分别向税务、财政、统计、质检、社保、银行、工商等部分办理注销手续。部门股东哀求注销该公司,其他股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内耗严峻,公司清算注销工作无法开展,给股东的其他正常行为也造成了严峻影响。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划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讲演,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关于公司清算注销案件的分析
。 ”这说明解算并不导致公司的消灭,只是清算的开始,而且清算是必经的程序。 ”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划定:“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