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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
刑事案件
“钉子户”拒不搬离,法院叫来大卡车 强制执行
主办法官经过事前与当事人联系沟通,其中一户被执行人朱某拒不到场配合执行。另一户被执行人彭某经反复劝说,拒不开门,拒不配合。面对这种情况,只有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执行法官钱越:“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请执行人员强制破门,开始执行。”随着一声令下,执行干警按预定方案依法强制开锁,刚一进入房屋,被执行人彭某夫妻立马全身戒备,表示坚决不会搬离,看到申请执行人的到来,矛盾骤然升级,双方由“口水战”发展到“拳脚战”,在执行干警阻止的过程中,被执行人对执行干警出现谩骂、诋毁等不文明行为,执行现场一度僵持,该院决定立即强制搬迁。执行干警对房屋内财物进行清点、拍照、登记造册、汇总核实后,搬运到申请人预留的房间保管,并加锁张贴封条。最终,在申请人、被执行人以及社区主任的在场见证下,搬离房屋执行完毕,该院将腾空的门店交付给申请人,由其管理。该院对执行全程进行了录音录像。
经过将近两个小时的奋战,执行行动圆满结束。被执行人在法院强制力的震慑及执行法官的说服教育下,同意近日内将暂存的物品全部搬离。
法院为什么要将这些在厂房宿舍居住的下岗工人实施强制搬离措施呢?
事发原由:
被执行人朱某、彭某为某厂下岗职工,但两人在下岗后仍长期居住在厂房宿舍内。后因该厂改制经营,宿舍也要整理另作他用,厂里通知二人搬出,但二人拒绝。经厂里协调做工作,要求二人按照出租形式租用宿舍,二人不仅不出租金而且还长期占用,给申请执行人造成经济损失,申请执行人遂向法院起诉。
法院经开庭审理判决二人搬出房屋,二人拒不履行,案件进入强制执行后,执行主办法官钱越多次找二人谈话,并积极跟申请方沟通为身为下岗职工的被执行人争取搬迁后过渡时期住处,申请方同意给几个月宽限时间,但被执行人态度恶劣拒不配合法院执行,还撕毁了法院粘贴的搬迁公告。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该院制定了强制执行计划,实施了上述强制执行行动。
执行,是司法案件的“最后一公里”,“执行难”直接影响社会公平正义。今年是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决战之年,象山区人民法院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完善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制度,同时,以各种形式不断加大力度将司法案件执行展现给社会公众,让失信者无处遁形、步步难行。完善现有的机制,为人民群众的社会生活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