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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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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部门的职责

时间:2020-02-21  【转载】

 (一)董事会职责

  根据《公司法》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也是股东会的常设权力机构。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


  1、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4、批准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听取执行董事及总经理的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


  6、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终止和清算等重大事项提出方案;


  8、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门负责人,并决定其奖惩。


  (二)执行董事职责

  1.主持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议,并负责上述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


  2.召集和主持高级管理层会议,组织讨论和决定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年度计划以及日常经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3.提名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聘用和解职,并报董事会批准和备案。


  4.提议公司内高层管理人员的报酬、待遇和支付方式并报董事会备案。


  5.定期审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其他重要报表,全盘控制全公司系统的财务状况。


  6.签署批准调入公司的各级管理人员和一般干部;


  7.签署对外上报、印发的各种重要报表、文件、资料。


  8.处理其他由董事会授权的重大事项。


  9.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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