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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
刑事案件
多次改造电表盗窃电力 两名男子获刑并处罚金
时间:2020-11-26 【转载】
近日,在广东省南雄市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盗窃案中,被告人赖某(化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被告人杨某(化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00元;依法追缴被告人赖某非法获利人民币3200元,依法追缴被告人杨某非法获利人民币26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11月至2017年7月期间,赖某和杨某多次通过螺丝刀等工具,改装自家或他人家的电表盗窃电力。其中赖某单独或伙同杨某盗电金额19975.21元,从中非法获利3200元;杨某伙同赖某盗电金额10317.27元,从中非法获利26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赖某、杨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时分时合盗窃电力,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杨某有自首情节,被告人赖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二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且已补交电费并支付了违约使用的电费,二被告人系初犯,无犯罪前科,依法从轻处罚。综上,根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及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