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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三天说明就可以离职。虽然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法》规定,自用工之日起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编建立了劳动关系,所以还是应该提前3日告知。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