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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
民事纠纷
哪些情况子女可以随父方生活
时间:2022-05-05 【转载】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双方协议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三)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父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父方生活的可能性较大: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母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女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父方照顾孙子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