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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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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情形是怎样的
时间:2023-01-30 【转载】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依法可以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具体情形如下: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2、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权转让变更登记需要到当地工商局申请变更登记,需要的材料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公司章程修正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3、上述列举材料不保证完整性,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