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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
经济纠纷
个人出租房屋收入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时间:2023-03-17 【转载】
二、增值税缴纳。
1、纳税规定: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2、税收优惠: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缴纳
1、纳税规定:以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按适用税率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所在地在县城、镇(县、市属镇的),税率为5%;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县、市属镇)的税率为1%。
2、税收优惠:其他个人免征增值税的,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四、教育费附加
1、纳税规定:以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按适用税率3%缴纳教育费附加。
2、税收优惠: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