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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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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流程是什么
时间:2023-05-23 【转载】
召开股东会有下列程序性规定:
1.召集程序: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荐董事主持;
2.通知程序:召开股东会议的,应当在会议召开前15天通知全体股东;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3.决议程序:股东大会应当对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字。设立董事会的,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荐董事主持;
2.通知程序:召开股东会议的,应当在会议召开前15天通知全体股东;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3.决议程序:股东大会应当对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