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

什么情况下可以实施刑事拘留

时间:2023-10-11  【转载】

 如下情况下可以实施刑事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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