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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未签合同双倍工资仲裁时效是如何算的
时间:2023-11-09 【转载】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从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结束的次日开始计算,计算一年。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在单位工作满一年的,主张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从一年届满日的次日开始计算。如果劳动者在单位工作未满一年就辞职的,则从辞职之日起开始计算主张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