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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多久
时间:2024-01-16 【转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的文件有:
1.劳动仲裁申请书;
2.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他人代理的,要提供授权委托书;
4.证据目录;
5.劳动合同书;
6.工资卡打款记录或工资条;
7.单位侵权的相关证据;
8.其他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