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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
集体土地的出租期限是多长时间的
时间:2024-03-05 【转载】
一、集体土地的出租期限是多长时间的
集体土地的出租期限根据不同土地类型有所不同。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另外,根据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二、集体土地出租的合规流程是什么
1.用地单位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土地租赁申请,并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2.业务受理窗口受理,审查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和达到审批受理要求。
3.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城市规划、市场状况,由经办人编制国有土地使用权呈报说明书和租赁供地方案,经过局内会审后,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4.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国土资源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合同内容包括当事人名称、土地的位置和面积、土地用途和其他使用条件、租赁期限、租金标准及其调整办法、租金的支付日期和支付方式、土地交付的条件和时间、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条件等。
5.用地单位缴纳土地租金和契税,领取租赁合同。
6.将业务相关资料进行归档,并建立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