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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
拆迁安置房办产证流程
时间:2024-03-24 【转载】
一、拆迁安置房办产证流程
拆迁安置房办理产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权籍调查:申请人需要携带身份证的原件及相关的征收材料证明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进行不动产权籍调查。通常,中心人员会在一定时间内联系申请人去房产所在位置进行权调,并进行测绘。
2.开免税证明:申请人需到房产所在的地税分局或地税所办理免税证明。根据不同地区的征收规定,可能有的地方购买安置房是需要交税的,但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交税的。只需携带身份证以及征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3.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申请人需到新成立的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办理,提交的资料包括宗地图、房屋平面图、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免税证明以及征收的相关材料。
二、拆迁安置房办产证需要什么材料
拆迁安置房办房产证需要的材料: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收原件;
4.查档证明,收原件;
5.被拆迁人身份证,若被拆迁人是单位的,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7.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收原件;
8.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9.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收原件;
10.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收件窗口领取,当事人共同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