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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后债务纠纷的诉讼主体是公司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但是一般只有在公司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诉讼。按照规定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就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诉讼主体为该股东或者第三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