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

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利 销售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

时间:2024-04-20  【转载】

平安广西网南宁讯(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吴志刚)2023年,广西市场监管部门聚焦群众“衣食住行”,亮“铁拳”、护民生,有力打击了涉及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方面的违法行为,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维护了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公布多起“铁拳·桂在真打”行动中的“2023民生领域案件”典型案例。

2022年5月13日,北海市银海区市场监管局调查群众提供的案件线索,发现北海某房地产公司在某房产项目中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重复使用且预先拟定的,部分条款在订立合同前未与各方协商,系排除了消费者变更或解除合同权利的格式条款。

北海某房地产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规定,2023年1月20日,北海市银海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予以警告,并处以罚款1万元。

2023年7月20日,防城港市港口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镇一家车行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行销售的14辆电动自行车进行了非法改装,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的相关要求。经查,该车行于2023年7月19日购入这14辆电动自行车用于销售。

该车行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违反了我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2023年9月28日,防城港市港口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没收了涉事的14辆电动自行车,并对车行处以罚款6000元。

2023年5月6日,玉林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相关线索,对玉林市一家农资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销售的标注“挪威、荷兰、比利时”字样的复合肥料来源不明,共79.14吨,货值41.46万元;标注原产国为比利时的复合肥料与实际原产国荷兰不符,属于伪造产地的产品,共18吨,货值9.55万余元;标注原产国为比利时的复合肥料,经抽检氧化钾项目不合格,共3.5吨,货值1.75万元。

农资公司上述行为分别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反走私综合治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2023年7月24日,玉林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没收了涉案的肥料,对农资公司处以罚款11.5万元,并将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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