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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红力被提起公诉

时间:2024-08-29  【转载】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2024年8月29日消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张红力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东莞莞城律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红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张红力利用担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张红力,1965年1月出生于黑龙江哈尔滨,曾在外企和外资银行工作多年,担任过美国惠普公司总部财务经理、英国施罗德国际商人银行董事兼中国业务主管、美国高盛公司亚洲执行董事兼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2010年,张红力担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2018年7月辞职。2023年11月4日,张红力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4年5月9日,张红力被开除党籍。通报称,张红力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官迷心窍,结交政治掮客,搞利益交换,捞取政治资本,搞迷信活动,阅看存在严重政治问题的书籍,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无偿使用管理服务对象私人飞机,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违规组织公款宴请,公款旅游;违背组织原则,徇私录用调整干部,骗取博士学位,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收受礼品,借用管理服务对象住房,违规使用公车、报销个人费用,离职后违规任职;莞城律师认为毫无纪法底线,利用公权力设租寻租,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职务安排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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