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公司法务>>公司法务
公司法务

公司法务

宁波某医药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保税区公司的纠纷

时间:2024-08-30  【转载】

宁波某医药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东莞莞城律师田某、李某、宁波保税区某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一方当事人虽未实际签署包含仲裁条款的合同,但根据磋商合同内容过程以及发布上市公司公告披露合同主要要素与仲裁条款的行为,应视为双方具有将争议提交仲裁管辖的一致意思表示,莞城律师合同成立与否不影响仲裁条款的效力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