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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解析:焦作中院判决与执行程序回顾

时间:2025-02-22 17:05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莞城律师获悉

【典型】

在T公司提起贷款合同和债务转让纠纷的情况下,乔佐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称为中级人民法院)命令T公司从公司中返还120万人的贷款,并向100万人付款Qu 公司债务的Yuan是BMB和利息的债务。 B公司申请了强制执行,并于2009年8月31日裁定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结束执行程序。

B公司在2006年11月30日进行了注册并成立。股东是H.公司。2013年12月10日,他们通过了股东会议决议,以解散公司B并组成清算小组。 B公司现在已清算和取消。 B公司股东H,Liu * Jiang和Wang *提供了T的房地产,租金等,并提出了t公司财产由其他法院执行的财产,并要求兼副杂志中级人民法院恢复执行。捷佐中级人民法院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和其他申请人,认为其提供的财产不再属于t公司T,即受到执行的人,并且案件不符合恢复执行的条件。 H公司和其他执行申请人对恢复执行通知提出了执行异议。节佐中级人民法院裁定:H公司H莞城律师,Liu * Jiang和Wang *的反对申请被拒绝。河南高等法院的执行裁决(2019)Yu Zhifu No. 111:1。 2。指示偏高中级人民法院审查此案。

【法律分析】

1。什么是恢复执行

结束执行过程是结束执行情况的重要方法。最终和恢复执行程序的标准化一直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标准化的重要联系。在执行过程中,如果未发现要执行的人拥有财产,则无法根据法律处置该财产,或者处置已完成,但债务尚未完全实现,执行法院可以裁定结束申请人书面确认后执行执行,以执行或审查和验证。程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严格标准化此执行程序(审判)结束(审判)的规定的规定”,当人民法院终止该执行程序时,以下条件应同时满足:

(1)已向执行人员发出执行通知,并命令执行该财产的执行人员;

(2)已经向执行执行的人发出了一项消费限制令东莞莞城律师,符合条件的执行人员已纳入不诚实的债务人名单中;

(iii)财产调查措施已经耗尽,没有发现执行的财产可供执行或无法处置所发现的财产;

(4)自执行案件提交日期以来已经超过了三个月;

(5)如果未知的人的下落未知,则根据法律搜查该案;如果执行或其他人妨碍执行执行的人,则根据法律采取了罚款和拘留的强制性措施,如果构成犯罪,则根据法律启动了刑事责任调查程序。

“人们的排气性财产调查措施”意味着至少以下调查事项已完成:

(1)如果执行执行的人是合法人或其他组织,他应询问银行金融机构的银行存款,询问相关房地产管理部门的房地产注册,请询问合法人员注册的股权权力,并询问车辆管理部门等;

(ii)如果受到执行的人是自然人该人的经济收入来源,受到执行,被执行的人的应有债务等。如果受到执行的人的收入较高,则根据财产线索的收入较高,则应根据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调查方法进行调查;

(iii)调查事项可以通过国家法院网络执行检查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控制系统以及“点对点”网络执行检查和控制系统的“执行法院”所属的“点对点”网络执行检查和控制系统;

(4)必须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所规定的调查事项。

在人民法院裁定终止该执行程序并发现要执行的人具有财产之后,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按照当局恢复执行。如果执行申请人发现受执行的人有可执行的财产,则他或她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恢复执行的申请不受执行申请的限制期限。如果执行法院将其验证为真实,则执行应恢复。在此执行程序结束后的五年内,执行法院应每六个月通过在线执行检查和控制系统进行执行的人的财产,并告知申请人查询结果。如果恢复执行条件符合恢复执行的条件,则执行法院应及时恢复执行。

2。恢复执行的先决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发出的通知的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应根据恢复执行的案件提起诉讼:

(1)如果执行申请人与因欺诈或胁迫而与执行人员的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申请恢复原始有效的法律文件;

(2)如果一方未能执行或未能完全执行执行和解协议,而另一方则适用恢复原始有效法律文件的执行;

(3)裁定终止执行程序的执行案件报告后,如果发现被处决的人具有执行财产,则适用执行申请人,或者根据其授权,人民法院恢复执行;

(4)由于执行委托,执行案件被关闭后,委托法院将因不当委托而将托管归还;

(5)如果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7条终止执行,则在满足申请执行的条件时,执行申请人将适用恢复执行。

实际上,有三种常见的恢复执行情况:

首先是受执行执行的人未能执行执行和解协议;

第二种类型是执行申请人发现受执行的人具有其他属性线索可执行;

第三种类型是,受执行的人履行所有义务。

恢复执行的方法包括两种类型:申请人申请,并根据其授权恢复法院。但是,实际上,大多数案件适用于申请人,法院进行审查。

3。补救措施决定不恢复

相关规定并不清楚如何在法律上解除法院拒绝执行该法案的决定。实际上,在执行申请人将执行申请提交执行法院后,执行法院认为,不满足恢复执行的条件。有些被口头拒绝,有些是书面通知。如果执行申请人不满意,则无法为口头通知提供救济,而书面拒绝是如果执行申请人提出异议,则某些法院会以是否恢复执行为由拒绝异议申请。受执行执行部门的检查,不在执行异议的范围内。

是否恢复执行与申请人的主要利益有关。如果执行部未恢复执行,则执行审查部将不会审查它,这将无法减轻申请人的方式,并且与“关于人民法院对执行异议的最高人民法院的处理和第7条不符关于重新考虑案件的几个问题和权利救济基本原则的规定应赋予申请人提出执行审查部门的权利。满足恢复执行的条件,以反映是否正确的执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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