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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陷入欠薪套路?运城劳动监察部门给出温馨提示

时间:2025-07-05 19:04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莞城律师获悉

市民陷入欠薪套路

劳动监察部门给出温馨提示

运城晚报报道,近期,我市的劳动监察机构接待了王女士莞城律师,并对她提出的问题给予了相应的解答。

王女士提到,她在某网络平台上浏览到一则职位广告——一家企业正在招募网店客户服务人员,岗位要求是每日工作时长为8小时,实行两班制,月薪为3000元,且不设试用期。然而,王女士在入职后的第一周便发现,现实情况与招聘信息所述并不一致:每日实际工作时长为8.5小时,并未实行轮班制,且存在工资拖欠的问题。

面对这样的状况,王女士选择了辞职。该公司以她未完成两个月的工作期限为借口,按照每天30元的薪酬标准,为王女士支付了7天的工资。王女士感到自己受到了欺骗,于是向本市劳动监察机构寻求了援助。

// 市劳动监察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

该企业涉嫌违法现象众多,包括拖欠员工薪酬、加班时间超出国家规定标准、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等。依照劳动监察属地管理的原则,县级劳动监察机构应负责本区域的劳动争议接待和处理工作,因此,王女士可以携带自己的身份证件以及相关证据材料,前往本县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投诉。

市劳动监察部门温馨提示

求职者在寻找工作时,务必通过公开网络渠道核实招聘单位是否正常运营,是否持有相关部门的注册证明,以免陷入招聘欺诈的困境。

求职者在微信及电话交流时,应尽力收集并保存有关资料,以避免日后在雇佣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争议和沟通上的分歧。

劳动者在试用阶段,应当留意企业是否存在拖欠工资、未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未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强制加班,以及向员工提供虚假信息和虚假承诺等问题。一旦发现上述情况,应立即收集相关证据东莞莞城律师,以防个人损失进一步加剧。

求职者们在遭遇劳动权益受损的情况时,务必了解劳动监察投诉的地域管理规则,同时留意劳动争议仲裁的时限为一年之内,而劳动监察投诉的时限则为两年之内。

莞城律师?敬请于评论区发表高见,并对本文予以点赞及转发,以助广大读者把握法律与正义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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