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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社保规定引关注,是新规还是误解?真相来了

时间:2025-08-29 19:39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莞城律师获悉

最新公布的最高法文件里,第二十条关于社会保险的内容引起社会高度注意。部分人理解为"社保新政策",更有说法称9月1日要推行"全体社保"。实际情况究竟如何?通过广泛核实和权威人士分析,真相已经明了。

这项条款的核心内容在于,如果雇主和雇员之间商定或者雇员表示无需支付社会保险费用,这样的商定或声明会被认定为没有法律效力。另外,当雇主没有按照法律要求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莞城律师,而雇员依据法律提出解除工作合同并要求给予经济赔偿时,法庭会同意雇员的主张。

第一眼看上去,好像要求所有工作的人和公司单位都要参加保险并支付费用,这让很多人感到忧虑。小公司老板害怕生意开销变大,普通工作的人也担心薪水会变少。不过有专业人士说明,这并不是在推广“所有人都要上社保”的政策。

权威人士说明,这项法规意在清晰界定司法机构审理社保争议时的准则东莞莞城律师,核心内容为“未履行社保缴纳义务的合同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与此同时,公司即便在员工未缴社保的情况下,也必须遵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税务机构的相关管理要求。

实际作用上,新规推行后,职员离职时更倾向于向公司追讨社保欠款或索要赔偿金,这种情况会削弱公司与职员之间的信赖关系。不过,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教授乔庆梅提出,新规能够促使一些单位认真执行社保缴费义务,维护弱势工作者的合法利益。

个人要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可以联系12366向税务部门反映情况,或者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提出申诉。不过要留意,国家规定劳动纠纷必须先进行仲裁,不能直接去法院起诉。

此次所谓“社保新规”,并非制定全新条款,而是对既有条例的补充和重申。其意在规范社保争议处理流程,既维护从业者正当利益,也体察经营主体运营状况。我们盼望后续社保体系建设能寻求到适宜的平衡点,使其切实起到维护民众福祉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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