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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司违法开除能赔多少?一文讲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时间:2025-12-09 16:53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莞城律师获悉

解除劳动合同

什么情况下有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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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存在下述情形当中的任何一种的,用人单位是需要向劳动者给付经济补偿的:

相关法条: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针对第三十八条,存在这样的情形,即用人单位若有下列这些行为,那么,劳动者是拥有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力的: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用人单位所制定的规章制度,违背社会通行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则和程序准则标准,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 。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要是用人单位凭借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这样的手段去强迫劳动者进行劳动,又或者用人单位存在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这种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情况。那么劳动者能够马上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第四十条,存在这样一些情形,只要是属于其中之一的,那么用人单位呀,就得提前三十日呢,采用书面这个形式去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呢,额外支付给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之后呀,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哟:

劳动者得了病,或者并非因工作而受伤,处于规定的医疗期结束之后,没办法从事原来的工作,并且也不能够从事用人单位另外安排的工作的 。

其二,劳动者无法胜任本职工作,历经培训之后,又被调整了工作岗位,可依旧不能胜任工作,最终此情况出现了;。

订立劳动合同之际所依据的客观情形出现重大改变,导致劳动合同难以履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协商,却没能就变更合同内容达到一致协议的 。

第四十一条,存在这样的情形,也就是有下列情形之一,当此情形出现时,若导致所需裁减人员的数量,需要达到二十人以上,或者,如果裁减人数不足二十人, 然而却占到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在这种状况下,用人单位要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在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之后,裁减人员方案经过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了,才可以进行裁减人员,并且这种情况是可以裁减人员的: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进行转产,企业有重大技术革新,企业作出经营方式调整,在经过变更劳动合同之后,企业还是需要裁减人员的 。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的时候,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东莞莞城律师,致使劳动合同没办法履行的 。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按照本条第一款所指出的裁减人员情形进行裁减,在六个月之内重新开展招用人员工作时,需要去通知那些被裁减的人员,并且要在相同条件的状况下,优先对被裁减的人员予以招用。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面临吊销营业执照状况的用人单位,被责令关闭的用人单位莞城律师,被撤销的用人单位,以及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 。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济补偿的金额标准是什么?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

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向劳动者支付

·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要是劳动者的月工资比用人单位所在的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还要高,那么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就是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那个数额来支付,同时呢,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限度是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呈现解除状态,或者处于终止状态之前的十二个月期间内,所得的平均工资 。

经济补偿按到手工资算吗?奖金包含在内吗?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作出规定,经济补偿的月工资依照劳动者应得工资来计算,涵盖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还有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

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前的12个月如果其平均工资比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低的劳动者,是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来进行计算的。要是劳动者工作持续的月数不满12个,那这个平均工资是按照实际产生工作的月数去计算的。

按税前还是税后工资计算?

应得工资指税前工资。

被安排到新单位,经济补偿年限累计计算吗?

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所规定的情形,即在劳动者并非因为自身原因而从原来的用人单位被安排转至新的用人单位去工作的状况下,劳动者于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会被合并计算成为其在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新用人单位在于依法解除同时,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之际,原用人单位已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下,不再计算劳动者于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经济补偿应该何时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作出规定,劳动者理应依照双方所约定的,去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相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是在办结工作接手阶段的时候进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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