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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家电下乡骗取补贴 男子被判刑

时间:2017-07-23  【转载】

古田一男子依托自营的电器店,虚构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事实,骗取家电下乡补贴款。日前,该起诈骗案由古田法院审结。


  2011至2012年,魏某经营古田县某电器店期间,在该店与古田县家电下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签订家电下乡销售网点代理审核、垫付补贴资金过程中,为非法骗取补贴款占为己有,冒用陈某、蔡某某等人的身份信息资料,虚构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事实,制作虚假家电下乡产品补贴资金申报表,从县财政局骗取家电下乡补贴款计59795.58元。


  2012年6月底,魏某在古田县家电下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责成各商家自查自纠限期退款时,退出违法所得款46956元。


  2016年3月2日,魏某主动到古田县公安局投案。


  受古田法院委托,县司法局对魏某进行审前社会调查并出具评估报告,表明其具备适用社区矫正条件。


  法院审理认为,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交易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国家家电下乡补贴款59795.58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结合魏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具备的社区矫正条件,依法可适用缓刑。遂判处魏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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