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莞城律师网-知名律师胡正东竭诚为您服务 http://www.guanchenglsh.com 东莞莞城律师事务所 免费提供法律咨询
|
民事纠纷
民事纠纷
房屋租赁引纠纷 法官调解促和谐
时间:2017-08-19 【转载】
近日,宝鸡市西关辖区的两位老人冒着细雨来到宝鸡市金台区法院,将一面写着“爱民尽责,公正执法”的锦旗和感谢信送到该院西关法庭法官杨乐的手中,感谢法官尽心尽力,使他们因出租房屋引起烦心事得到圆满解决。
2015年9月,原告李大妈与被告王小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约定原告将自己的房屋租赁给被告使用,租期一年。合同签订后原告将房屋交付被告使用。在租赁过程中,被告发现房屋墙面出现大量发霉迹象,原、被告就房屋发霉的原因及房屋剩余租金押金是否退还问题争执不下继而发生激烈冲突,被告一气之下拿污物泼洒墙面,悄无声息的离开宝鸡市。原告多次打电话联系被告协商解决但被告却一直避而不见,原告无奈将被告起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杨乐经过仔细了解案件情况,发现此案标的虽小,但由于双方当事人积怨颇深,被告有意回避导致送达困难。随后承办法官积极查找被告下落,多次前往其工作单位和住处多方联系被告,又通过给被告打电话、发短信、邮寄信件等方式给被告讲明法律规定打消其顾虑,终于将不肯露面的被告传唤至法院参加了诉讼。针对具体案情,承办法官预先制定个性化调解方案,利用庭前、庭中、庭后多次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不仅给当事人耐心细致释明法律,并且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被告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亲自道歉,得到了原告的谅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一起令人困扰的房屋租赁纠纷最终得以解决,辖区居民也通过案件真切的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