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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务
公司法务
新《公司法》降低公司注册资本的门槛
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原对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规定,例如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三十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十万元。并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注册资本要求一次缴清。
修订后的公司法取消了按照公司经营内容区分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的规定。统一规定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降低到3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降低到500万元,大大降低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门槛,有利于更多的公司诞生,有利于发展市场经济。当然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当然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