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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会昌:网上购进卷烟进行非法销售获刑

时间:2018-06-25  【转载】

   中国法院网讯 (钟娜)  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扰乱市场秩序,日前,江西省会昌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文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追缴非法所得2万元。

  2016年5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文某在网上以明显低于市场价购进卷烟后进行销售,非法经营数额133936.18元,违法所得数额近2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文某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部门许可,未取得任何经营烟草制品相关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构成非法经营罪。由于被告人文某在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系自首,依法可予从轻处罚。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文某主动缴交罚金,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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