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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四平市税务局查处崔玉宝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案

时间:2025-08-29 19:45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莞城律师获悉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四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照法规惩处了崔玉宝的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行为。调查发现,崔玉宝盗用他人信息,虚假创建了3家个体经营户,伪造了对外提供广告策划及广告宣传服务的业务,向外部开具了223张增值税普通发票,总金额达202.93万元。关于其违规行为,国家税务总局四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已经把崔玉宝存在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情况通报给公安机关处理。

初步分析莞城律师,系统研判锁定疑点

税务部门接到相关通报后,运用税务信息分析技术,系统整理了崔玉宝经营的公司以及相关联的企业资料。

借助税务数据库东莞莞城律师,检查人员查看了崔玉宝作为法定代表人企业的报税记录和票据流转情况,搜集了相关资料并加以研究,发现他掌管的公司以及实际操控的企业收到的增值税普通票据,多数是由三家个体经营户提供的,而且金额相当可观。

经过核实,了解到这三家个人店铺的开业时间完全一致。它们成立之后,主要由崔玉宝充当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以及实际管理者,负责开具广告宣传、门牌制作等相关票据。在案件审理之前,这些公司都已经办理了注销手续,这种情况有可能是为了刻意阻断证据链条,涉嫌伪造票据的行为。

深入调查,外围取证获得突破

针对问题线索开展深入核查工作,核实小组多次约谈三家私营企业经营者,这三家私营企业经营者称他们都是崔玉宝的亲属,崔玉宝曾向他们借用身份证件,他们对于自己名下私营企业的注册经营状况完全不了解。

崔玉宝已被有关部门留置,如何收集涉案证据?

审查人员决定从侧面入手,有关机构透露,因未支付服务报酬,为崔玉宝处理记账事务的财务中介已经清除了其电子记账单据,审查团尝试联系该企业财务主管,对方回应已不再任职且拒绝合作,在审查团多次交涉后,财务主管最终同意提供信息,并透露了相关企业的账簿等财务信息。

核查职员在金融机构索要资金账户资料后,经由资金流动研判,察觉崔玉宝借助三处个体经营户对外伪造票据,这三家个体经营户的经营者确实未得到款项,相关款项经由受票公司对公账户,转至崔玉宝实际掌管的他方银行卡,再转入崔玉宝、崔玉宝配偶及其财务主管等人的银行卡内,资金完成循环。

还原事实,证据面前供认不讳

崔玉宝借助亲戚名分,另外开设了三家个体经营户,伪造了对外从事广告制作与广告宣传服务的营业务景,他本人担当最终负责人,掌管了银行账户与开票权力,总共编造了二百二十三张增值税普通发票,价款与税款总额达二百零二万九千三百元。为了消除追查线索,崔玉宝将这些个体经营户的注册资料都取消了。

崔玉宝在证据面前,供认了自身的税务违规行为,同时承诺会全力配合案件调查,并且会真实地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要求,任何个人或者组织都禁止存在以下伪造发票的情况:一是开具与实际经营状况不一致的发票给他人或者自己,二是促使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状况不一致的发票给自己,三是引诱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状况不一致的发票。

国家税务部门四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机构,按照相关法律制度,认定崔玉宝存在开具不实票据的行为,已经把此案转交给公安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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